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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相关材料的函
发布时间: 2015-06-09

国卫家庭利导便函〔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处(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家庭处(办公室):
  为总结交流各地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扶助关怀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我司拟于2015年7月召开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会议。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现请各地报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省级经验材料。反映本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的经验做法,要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市(县)级典型案例。反映当地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建立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亲情牵手活动、提供再生育服务、建立优先收养办法、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住院(养老)护理补贴(保险)制度、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等方面的典型案例1-3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详实,字数控制在1600字以内;
  (三)基本情况表。反映各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开展扶助关怀工作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请各地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司利益导向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宇  齐新杰
  联系电话:(010)62030792  62030580
  传  真:(010)62030883
  电子邮箱:liyidaoxiang2013@163.com

  附件:各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基本情况表.xlsx


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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