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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生登记及性别统计数据质量调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12

国卫办家庭函〔2014〕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出生登记制度,提高性别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我委决定近期开展出生登记及性别统计数据质量调查评估。现请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质量自评估。认真比对本省(区、市)2010-2013年各年度的卫生、计生、统计、公安等不同来源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评估时需注明不同来源数据的统计口径,如是否包括流动人口、是否包括住院分娩以外的活产婴儿等。
  二、开展数据质量典型调查。在本省(区、市)50万以上人口规模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县(市、区)中选择1个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进行典型调查。逐村逐户对2013年度的出生登记个案信息进行核查并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三、撰写调查评估报告。在开展本省(区、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质量自评估和数据质量典型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调查评估报告,全面深入分析研究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的形成机制和质量问题,提出完善出生登记制度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定量评估办法的建议。
  请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调查评估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2013年出生个案信息核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委家庭司。
  联系人:李雪婷
  联系电话:(010)62030609
  电子邮件:xingbiebi2013@163.com

  附件:2013年出生个案信息核查表.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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