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保康县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七项保障措施,对困难计生家庭给予帮扶救助和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推行养老保险补贴。2014年卫生计生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从计生事业费中安排资金,给予失独夫妻每人每年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年300元的养老保险参保费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同时,对无抚养、赡养人的伤残独生子女从其年满40周岁开始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贴300元,直至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止。2014年以来共为50名60周岁以下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发放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自2014年起,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财政投入资金,为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以来共为139户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实行五保、低保救助。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把年满60周岁的困难计生家庭夫妻全部纳入五保、低保范畴,实行优先集中供养。目前,共有76户91人农村困难计生家庭夫妻被纳入五保对象,落实月救助供养经费共1.33万元;将58户93名困难计生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为49户家庭发放了临时救助金7.73万元。
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救助。2014年年初,县政府出台了《保康县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资助困难计生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建立资助资金专户、直接划转、统筹专用。目前,已对43户患病的计生家庭实施了大病救助。
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将参加新农合的独生子女家庭、计生双女家庭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建立了困难计生家庭病人优先、快速报销机制。
实行“五联”包保。坚持把困难计生家庭帮扶工作与“三万”(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五联”(联系贫困户、贫困学生、鳏寡孤独老人、低保户、有困难诉求户)活动有机结合,实行责任包保,结对帮扶困难计生家庭。各包保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困难计生家庭提供义诊、健康宣传、政策宣讲、技术培训等服务。
开展志愿关怀服务。建立定期探望慰问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年利用春节、“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重阳节等时机,对困难计生家庭进村入户探望慰问。同时,利用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活动的契机,开展困难计生家庭义务帮扶活动。建立困难计生家庭成员健康档案,定期上门开展义诊服务,进行健康指导,并对困难计生家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的就医就诊服务。(中国人口报供稿)
湖北省保康县七项措施帮扶救助计生特殊家庭
201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