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为城乡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形成了党政统筹、社会协同、家庭参与、全面推进的运作机制
创建幸福家庭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的新举措。广东省自2010年开始在全省部署实施“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并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全省战略部署,将“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列入“十二五”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核心任务。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来,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的特点和优势,以家庭发展为主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全面开展创建活动。5月组织开展了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与省老龄委联手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7月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8月成立了广东“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会议,举行了广东“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举办了全省“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培训班,10月举办了全省计划生育家庭追踪调查调查员培训班。
各市也积极行动,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通过把党委政府、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与计生协会、人口基金会等社会资源以及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代表的社会公众的需求进行有效的对接,形成了“党政统筹、社会协同、家庭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
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全面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紧密结合,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活动。2011年,推出全省家庭人口文化“知识大赛”、“摄影大赛”和“文艺大赛”;2012年,在全省推广“优生健康惠民工程”;2013年,印发《广东省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实施意见》,在全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2014年,组织开展“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宣传活动、“倡导生育关怀·促进优生健康”大讲堂活动和“幸福家庭风采”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协助国家开展中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
各地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惠州市健全三项机制,实施五大工程,连续4次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广州市推出“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深圳市推出“七个促进”,珠海市打造“家庭人口文化港”,佛山市打造“一镇街一品牌”模式,东莞市组建“幸福家庭服务队”,江门市开展“幸福到我家”系列活动,阳江市开展“家庭人口素质提升行动”,湛江市打造“半岛生育文化走廊”工程,茂名市实施幸福家庭“八项工程”。这些活动有力推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实施了促进家庭发展的系列惠民措施
一是大力提高家庭健康水平。在全省搭建健康促进服务网络,扎实推进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广大家庭健康水平。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切实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以上。积极推进“政、研、学”共建,打造优生健康教育研究基地等项目,提升优生健康的科研和实践水平;组织专家编写优生健康知识系列读本,开展优生健康科普宣讲活动。
二是大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相继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不断健全“惠一生”奖扶政策体系,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幸福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约85万人次享受了“四项制度”奖励,目标人群覆盖率、落实率、发放及时率均在95%以上。今年,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分别提高到800元、500元。
三是大力帮扶家庭致富发展。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三结合”项目、幸福工程等。省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2013年起增加到500万元)在全省设立10个省级“三结合”项目点,带动各地投入超过1亿元;通过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项目、传授生产技能、帮助销售产品等措施,共帮扶7万多户计生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致富。省计生协会生育关怀基金发动广大会员、企业捐款捐物,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累计接受捐赠4400多万元,已投入公益活动超过3000万元。
四是大力探索卫生计生老龄工作和科学育儿工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综合保险制度,截至目前,2014年全省计生系列保险投保额8530万元,增强了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启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家庭养老新模式。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老龄工作水平。积极探索科学育儿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确定国家和省级试点,成立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建立省、市、县、镇各级科学育儿指导机构。挖掘社会资源,扎根社区、依托家庭,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树立科学育儿的新理念,创造良好的科学育儿环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