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省政府文件规定,卫生计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承担着7项职能:一是参与拟订职业病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二是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四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审批和监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等服务行为;五是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六是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七是开展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