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消费者参加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
当日,江苏省暨南京市在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包括工商、消协、质监、司法等相关部门、公益单位以及商家、企业在内的200多家单位参与,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省市消协还精心准备了新《消法》、《江苏省315专刊》等宣传刊物向消费者免费发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也是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实施日。新《消法》的实施,将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增加经营者新义务,对不诚信经营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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