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妇 联
中 央 综 治 办
司 法 部
妇字[2014]7号
关于联合开展“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 按照中国妇女十一大部署, 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 强化妇女维权服务, 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决定, 联合开展第十五个“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 年3 月
二、活动主题
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
三、活动内容
围绕“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 主题开展维权周活动,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进一步将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基层、送到家庭、送到广大妇女身边。
(一)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 运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 载体平台, 充分发挥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作用, 针对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人身安全等权益问题, 深入社区、面向家庭, 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广大妇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要不断创新宣传手段, 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今年, 全国妇联将与中国移动继续合作开展倡导男女平等、家庭和美的短信征集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进来, 在全社会掀起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高潮。维权周期间,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中国普法网集中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主题宣传。
(二) 立足基层开展维权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村) “妇女之家”、12338 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点) 和基层综治工作站、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的作用, 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服务。要大力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 充分发挥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员队伍的作用, 帮助妇女群众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要求, 进行疏导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要认真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帮助更多的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扎实推进留守妇女互助工作, 不断扩大覆盖面, 提高参与率, 拓展帮扶内容, 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帮助留守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学习成长方面的困难与问题。要努力推进妇女议事制, 推动妇女议事会从基层社区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 采取灵活多样的议事形式, 丰富拓展议事内容, 围绕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妇女儿童权益、家庭邻里关系等, 组织妇女骨干进行民主协商议事, 帮助反映和推动解决问题, 促进和谐稳定。
(三) 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 创建。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 是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契机, 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的指导, 立足基层、面向家庭, 丰富创建内涵, 做到“五防五无五送”, 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艾滋,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 送法律、送知识、送方法、送帮扶、送和谐。要集中力量重点面向农村失地、下岗失业、留守流动、单亲特困等家庭开展关爱服务, 还要发动社会力量, 对服刑妇女、刑满释放妇女、女性吸毒人员、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受邪教裹挟妇女等特殊群体, 积极开展帮教活动, 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追求平安幸福生活。
(四) 切实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工作, 多渠道了解把握妇女的维权需求, 注重研究普遍性、规律性问题, 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要着力推动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积极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 还要切实推动现有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 推动各级人大、政协进行相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努力推动妇女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目前, 《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希望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和积极配合, 利用维权周活动契机, 广泛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 集中展示当地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果, 进一步推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完善工作机制措施, 为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四、活动要求
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从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 关注妇女维权需求, 推动解决妇女权益问题, 促进家庭平安幸福。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 加强工作指导, 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加强协调, 整合资源, 统筹推进。将开展“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举措, 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 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确保维权周活动取得实效。
全国妇联联系人: 林 莹 联系电话: 010—65103188
电子信箱: weiquanyichu@ 126.com
中央综治办联系人: 李 薇 联系电话: 010—85099781
司法部联系人: 肖 妮 联系电话: 010—65153432
全国妇联
中央综治办
司法部
2014 年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