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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职责
  • 发布时间:2014-02-26

  残联。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组织医务工作者、耳鼻喉科专家、妇幼保健工作者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教育部门。在学校及中小学生家长中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民政部门。在社区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严格控制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国家标准制定、宣传和咨询活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消费、使用咨询活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耳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在药品上标明6岁以下儿童、孕妇或65岁以上老年人禁用或慎用。
   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工作中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结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组织有关的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和科研活动。
  妇联。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残疾儿童家长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及康复知识;积极参与听力筛查、听力残疾预防工作。
  老龄协会。在老年人中积极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加强老年人身体保健,强化助听器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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