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3日电(记者王丽、周婷玉)卫生部日前印发《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明确9月1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近亿人次儿童接种或补种麻疹疫苗,以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
陈贤义指出,我国消除麻疹工作是:到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麻疹报告发病5.2万例,发病率下降到39/100万,比2008年下降60%多,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发病与最高年份1959年相比下降了99.5%。近年,麻疹发病人群以小年龄儿童为主,但在东部流动人口较多的经济发达地区,成人麻疹发病也呈现较高水平。
“就我国目前麻疹发病水平,要在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艰巨。”陈贤义说。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常规免疫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免疫进一步减少易感人群,从而最大限度阻断麻疹病毒传播。为此,卫生部制定了这次强化免疫活动方案。
何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据介绍,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性出疹性疾病,无免疫力的人接触病人后90%以上会得麻疹。麻疹病毒主要通过喷嚏、咳嗽和说话等途径,由飞沫传播。麻疹可导致中耳炎、喉气管支气管炎、肺炎等严重并发症。
“免疫接种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梁晓峰说,我国目前麻疹疫苗的常规免疫程序是:8月龄接种第一剂次,18月至24月龄接种第二剂次。
哪些儿童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如果儿童在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应缓种麻疹疫苗;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的,要等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接种麻疹疫苗可能出现哪些反应?
当发热在37.1至37.5摄氏度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当发热超过37.5摄氏度,或37.5摄氏度以下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诊治。对于红肿直径小于15毫米的局部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红肿直径大于30毫米的局部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极个别儿童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过敏性反应等,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医生咨询和报告。
考虑到受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与诊断鉴定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接种一类疫苗的由国家承担,接种二类疫苗的由企业承担。
同时,陈贤义指出,我国已建立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发生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卫生、药监部门会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
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