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形成“政府财政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卫生系统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预防接种社会氛围与工作机制。主要做法如下: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从2008年起,江西省财政将免疫规划项目纳入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500万元,用于购买冷链设备、维持冷链运转、麻疹疫苗补充免疫接种补助,以及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宣传、培训、督导等工作,支持基层麻疹实验室设备装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训等提升能力建设工作。省财政、卫生部门要求区市级按照0.48元/剂次、县级按照1.77元/剂次的标准保障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对于承担防保工作的乡村医生,省财政给予1800元/年补助,当地县财政给予300元/年—500元/年补助。从2012年起,江西省将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机构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元/剂次提高到5元/剂次,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通过一系列财政支持,逐步建立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的国家免疫规划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2.建立能力提升机制。江西省开展预防接种标准化、数字化门诊建设,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从门诊硬件设备、人员配备、接种服务、接种管理、健康教育和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对全省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分级评定。通过开展星级门诊评定工作,在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提升各级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能力。
3.建立工作督导机制。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督导评估工作,成立督导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制度,确保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得到巩固。每年至少组织2次省级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根据考核结果对麻疹发病率和疫苗接种率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5月份,省卫生计生委对27个县(市)开展免疫规划督导评估,走访81个乡镇、405个行政村、现场查验5670名儿童接种疫苗情况,为调整免疫规划策略提供依据。
4.建立异常反应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为规范补偿工作,省卫生、财政率先在全国制定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等相关文件。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协调省教育、民政、财政等8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规范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地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