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分期分批将36个县(市、区)纳入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确立了率先破难、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确定了“健全一个机制、营造一种氛围、完善一个网络、规范一系列措施、突破一些难点”的“五个一”行动,有力促进了探索适宜模式,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一、进展与成效
(一)机制逐步健全。各示范区结合深化医改,率先建立了政府对部门、县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结防目标“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卫生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新农合政策落实覆盖面达100%,一些县还实现了患者“零负担”。
(二)氛围日益浓郁。各示范区根据当地特点,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百千万志愿者知识传播”和“进千校”等活动,采取社区宣传、义演、地方戏、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群众核心信息知晓率从59%提高到79%。
(三)能力不断提升。各示范区多方争取,统筹资源,强化防治网络建设。县财政投入5年平均每县增长4.2万元,疾控中心结防人员比例5年增长2.1个百分点。符合P2生物安全标准的实验室覆盖率由11.1%提升到100%,结核菌培养实验室从1个增加到21个。
(四)措施更加规范。各示范区围绕结核病人发现和管理,细化了相关技术方案和质控制度,防治工作实现了由简单的“任务完成型”向系统的“优质优化型”转变,9项主要规划指标全面达到并超过国家标准,活动性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从84.15/10万下降到70.12/10万,工作质量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难点有力突破。各示范区结合实际,在机制、能力、体系,健康促进、患者发现和管理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省卫计委汇编《探索》经验集和宣传片进行了交流,得到全省各地的广泛认同和国家、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尤其是在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各示范区率先破难,按照积极创造条件、平稳交接过渡、督导指导跟进的原则探索了有益经验,实现了定位更明,职责更清,联动更畅,工作提升,并有力推动了全省防治服务体系积极稳步推进,目前全省已有55个县完成新型体系建设。
二、做法与体会
(一)政府主导是前提。示范区创建须以当地政府名义申报,并承诺经费配套,工作方案明确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区工作有力推进。
(二)规范管理稳运行。省级印发了统一的示范区工作方案,每年组织示范区制定年度目标、措施、时间进度和经费管理方案,并建督导指导、会议交流等制度,加强监管。
(三)经费投入强保障。多方争取,省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专项经费支持示范区,5年累计投入1700万元,当地配套资金5年累计近1000万元。
(四)自主创新突亮点。鼓励各地在示范区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实际,针对重点难点,大胆创新,探索适宜模式。
(五)严格验收促成效。示范区5年创建完成后由省级组织专家组对照考核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授予省级示范区称号。
三、下一步打算
巩固第一轮成效,针对新形势新问题,继续开展第二轮创建工作,力争在新型体系建设、耐多药防治、救治政策落实、民族地区防治、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推动全省防治工作全面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