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强调了家庭发展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意义,在国家建设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发展,增进家庭和谐幸福,需要把握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政策配套等关键环节,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当前,我国家庭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面临突出困难;快速老龄化给家庭养老带来压力;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尚不够完善。推进家庭发展,要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家庭发展提供政策、舆论、资金、服务等方面支持。健全和完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推进家庭发展首先要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为育龄人群提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推进家庭发展,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将家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十三五”规划,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深度融合卫生、计生资源,探索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层面设立以家庭健康为主要职能的服务机构,建立以家庭健康指导为主要任务的专业队伍,建设覆盖城乡的服务阵地,为广大家庭,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病残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家庭成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关怀和服务。加强家庭发展观念的倡导,创新和发展家庭文化传播的手段和方式。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工程为载体,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切实把家庭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在基层,落实到家庭,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
小家庭,大文章。家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要通过政府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合力、全社会共同参与,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家庭发展道路,让亿万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来源:中国人口报2016年1月12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