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国际发〔2008〕179号
1963年,我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了第一支援外医疗队。2008年是我国派遣援外医疗队45周年。45年来,我国援外医疗队员以饱满的爱国热情、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克服困难开展援外医疗工作,为受援国人民的健康、我国与受援国人民的友谊和我国整体外交工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为了弘扬他们的精神,宣传他们的事迹,进一步扩大援外医疗队的影响,我部决定评选 “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一)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2002年7月初至2007年底,承担援外医疗工作的医疗队(组),以及参与承派医疗队(组)的卫生厅局、医疗机构或其他管理单位。
(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上述期间参加援外医疗工作的医疗队队(组)长、队员、国内管理工作者和队员家属。
(三)评选名额。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0名。正在国外工作的医疗队(组)和医疗队员到2007年底前需工作满1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1.援外医疗队(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遵守受援国法律;全队团结协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遵守外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业务上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援外医疗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国内外一致肯定和赞誉。
2.作为派员和国内管理单位,积极承担派遣任务,重视援外医疗队工作;有专人分管,机构健全,人员精干;队员选审、外语培训以及后勤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协调解决医疗队队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积极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
2.作为队(组)长,组织能力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条件开展医疗和外事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遵纪守法;在管理医疗队(组)工作中成绩显著,带领全队(组)圆满地完成援外任务。
3.作为普通队员,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外语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医疗工作,有创新精神和良好医德;遵守受援国法律;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团结合作,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利益;克服困难,开展业务和技术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4.作为援外医疗队管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好选审关;努力搞好培训和思想教育,积极做好后勤管理工作;执行规章制度,努力解决医疗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5.作为医疗队员家属,识大体,顾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积极承担家务,克服困难,支持和鼓励亲人做好援外医疗队工作。
三、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按照相关条件,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名额控制在规定时间内1-3个,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实际派出人数的1/15以内。
(二)正在国外工作的医疗队(组)和医疗队员,由省(区、市)卫生厅局组织推荐,但需使(领)馆主管处室组织出具书面意见,并经使(领)馆负责人签署。
(三)已经回国的医疗队(组)和医疗队员,由承派省(区、市)卫生厅局组织评选和推荐,必要时可商有关驻外使(领)馆意见。
(四)参与承派医疗队(组)工作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疗机构和其他管理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均由省(区、市)卫生厅局组织。
(五)各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呈报表”、“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写出推荐报告(包括评选程序,考察、推荐和审核意见等),盖章后于2008年10月底前报送卫生部国际司。
(六)卫生部国际司于2008年11月30日前在卫生部网站上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七)公示结束后,卫生部国际司将汇总材料提交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确定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后,报卫生部部长审批,予以正式公布。
四、评选结果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卫生部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由卫生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在卫生部国际司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通过这项活动,激励全国卫生系统的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完成援外医疗的各项任务,为我国整体外交工作和经济发展服务。
联系人:卫生部国际合作司 贾波、王倩芸
电话:010-68792298、68792223
传真:010-6879228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jiabo@moh.gov.cn
附件:1.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推 荐 表
被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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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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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队(组)出、回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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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派医疗队(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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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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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主要事迹(可加页)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省级 卫生 行政 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卫生部 审批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
推 荐 表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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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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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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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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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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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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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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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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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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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时 何单位 授 予 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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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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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此处可加页)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省级 卫生 行政 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卫生部 审批意见 |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