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要求,本着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省份2011-2015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拟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一、 先进单位(3个)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二、 先进个人(3名)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蒋艳秋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李林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郑海涛
三、 先进工作者(1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 刘涛
对以上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反映。对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将按程序上报全国普法办。
联系电话:(010)62030588
联 系 人:龚向光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