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要求,本着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省份2011-2015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拟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一、 先进单位(3个)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二、 先进个人(3名)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蒋艳秋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李林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郑海涛 
  三、 先进工作者(1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  刘涛 
  对以上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反映。对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将按程序上报全国普法办。 
  联系电话:(010)62030588 
  联 系 人:龚向光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