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省开展“六五”普法检查工作情况,我委拟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3个)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健康报》社
二、先进个人(3名)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赵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李亚黎
河南省卫生厅梅遂章
二、先进工作者(1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龚向光
对以上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反映。对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计生委普法办将按程序上报全国普法办。
联系电话:(010)62030821
联系人:刘 涛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