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57号)精神和要求,本着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省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及推荐情况,经过评选,我部拟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五五”普法
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 先进单位(2个)
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二、 先进工作者(2名)
广西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莉
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局副局长富敏
三、 先进个人(2名)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罗环跃
北京大学医学院王北京
对以上卫生部拟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部普法办公室反映。在规定期限内,对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卫生部普法办公室将按程序上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92860
联系人:王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