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冀卫法监字[2006]53号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325号)要求,从2006年8月起,在全国卫生系统系统广泛开展为期五年的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围绕实施我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为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使卫生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四是大力开展医疗卫生工作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党校等培训基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参加地方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 2、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广大干部职工要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忠诚为群众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对社会开放的场所应当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向全社会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各级卫生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宣传栏、课堂等进行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共卫生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依法参与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通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对“法律六进”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采取年度量化目标考核,考核指标要科学、全面,不能只看考试成绩,更要看实际工作效绩。对领导干部要看是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看是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医务人员要看是否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对卫生防疫人员要看是否依法防控、减少疾病发生。 (三)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法制宣传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有专门或兼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法制宣传志愿工作者等形式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法律六进”活动,共同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