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浙卫发〔2006〕258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现将我厅制定的《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请各市县和各单位将制定的本地本单位的规划于2006年11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备案。 联系人:陈建芳 电话:87709012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全体卫生管理和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本省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立足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紧紧围绕我省卫生工作的重点,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促进卫生工作的依法治理,推动我省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强化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二)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我省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我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的问题,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体医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卫生普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开展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我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营造学法、用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对象、内容和要求 “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认识行政法制在卫生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普法教育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在卫生执法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明确法律责任,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使其能较为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法律法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卫生系统公务员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要掌握行政执法原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一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本系统公务员考核、任用、定级和晋升的重要指标。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群众举报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本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和秉公执法,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专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各单位应当为卫生专业人员建立个人普法档案,将法制学习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卫生管理相对人、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提高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业余党校等阵地,培养一支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利用其宣传网络加强卫生法制宣传。 四、步聚和方法 卫生系统“五五”卫生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 准备阶段(2006年)。全面、细致地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打好基础。 1.2006年成立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和部署卫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规划,并于2006年11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备案。规划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对普法阶段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3.培训普法宣传骨干。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完成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培训。各单位要做好普法教材(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基本教材和“作业本”要求做到每人一册。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2009年)。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计划,确定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方法: 1.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2.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并把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3.对全体医务人员,采取自学、辅导和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卫生法律知识,实行卫生法普法合格证制度。可适当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作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加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把普法教育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将卫生法律基本知识列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4.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咨询、法制宣传挂图、板报以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可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公众学习和了解卫生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维权意识,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消费者活动日,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按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由省卫生厅制订考核验收标准(另行下发),各单位进行自查;本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考核验收;由省卫生厅组织各市交叉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予以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厅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厅普法办负责全省普法工作;厅人事处负责机关公务员培训;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普法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及时统计、汇总上报普法工作情况。 (二)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教材 各单位要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落实,为每一位职工提供法制教育必要的教材和资料,按照“五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如期完成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开辟普法阵地 各地要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卫生普法宣传队伍,承担卫生专业法律的宣传教育任务。要发挥大专院校和学会(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活动。各单位可以利用宣传窗(栏)、宣传画等宣传阵地进行普法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确保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考评体系各地要加强对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各单位要建立法制教育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对普法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