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7]17号
现发布《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等2项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76—200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
WS 277—2007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以上标准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