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信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全面了解分析2006年全国卫生信访形势、不同地区卫生信访特点和总体趋势,近期,卫生部办公厅对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2006年卫生信访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情况
根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上报的数据汇总,20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28421件,较2005年的33268件减少14.56%。其中初信件次22737件,占80%。
2006年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数量最多的前5个省市依次为:上海(5106件)、广东(1947件)、北京(1888件)、江西(1847件)、浙江(1471件)。
与2005年度相比,办信数量增加的有:河北、贵州、黑龙江、广东、湖南、陕西、青海、江西、辽宁、福建、山东、宁夏、甘肃、浙江等14个省份;持平的有:湖北、重庆、海南、内蒙古、安徽、上海、广西、北京等8个省份;减少的有:河南、山西、吉林、四川、江苏、新疆、西藏、天津、云南等9个省份。
从来信内容看,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医疗纠纷占26.43%,医疗机构管理11.05%,干部作风9.38%,人事管理8.36%,医师资格7.26%。
二、20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情况
20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0621批次、18609人次,比2005年的22444人次减少17.09%,其中初访6487批次,占来访总批次的34.86%。
2006年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最多的前5个省市依次为上海(2016批次)、北京(1038批次)、陕西(820批次)、天津(761批次)、河南(689批次)。
与2005年度相比,接待来访数量增加的有:贵州、河北、内蒙古、江苏、黑龙江、宁夏、青海、山西、广东、天津、浙江、新疆等12个省份;持平的有:山东、吉林、辽宁、北京、海南、广西等6个省份;减少的有:上海、甘肃、河南、湖北、四川、湖南、江西、安徽、福建、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等13个省份。
从来访内容看,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医疗纠纷占49.47%,人事争议8.08%,医师资格5.44%,职业卫生3.23%,非法行医3.09%。
三、2006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情况
2006年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体上访的为265批次、3319人次,比2005年的339批次、4338人次分别减少21.83%和23.49%。
2006年接待集体访较多的前5个省市依次为北京(39批次)、上海(36批次)、四川(19批次)、黑龙江(17批次)、河南(17批次)。
集体访中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为104批次、767人次,占集体访总批次的40.63%。
2006年以非正常方式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访的有325批次、1292人次。处理非正常上访较多的前5个省市依次为上海(58批次)、陕西(56批次)、浙江(49批次)、河北(32批次)、北京(29批次)。其中医疗纠纷引发的为261批次、1201人次,占非正常上访总批次的80.31%和总人次的92.9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访中重访占65.14%,说明信访事项办理难度增大。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信访干部变动和主要工作情况
与2005年相比,设置独立的信访办或信访室和配备专职信访干部的省区市的数量没有变化,仍分别为4个和13个,专职信访干部的数量由2005年底的18人增加到23人。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专兼职信访干部总数从2005年底的71人增加到110人。
2006年14个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增订了信访工作制度,11个省区市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
五、存在的问题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2006年卫生信访工作有了明显进步,对于倾听民意,畅通民情,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基层信访工作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群众的诉求反应不及时,处理不妥当,造成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
与2005年度相比,省、部两级卫生行政部门上访数量同步减少的省份只有安徽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待上访数量持平或减少,到卫生部上访人数增长幅度低于10%的只有河南、湖南、广东、甘肃、贵州等5个省份。2006年到卫生部上访人数分省排序居前5位的省市为:北京、辽宁、河北、黑龙江、河南;来访中集体访人数居前5位的省市为:北京、河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
从省、部两级卫生信访部门办理和接待的信访事项反映的主要问题看,医疗纠纷最为突出,所占比例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提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仍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卫生信访事项居高不下的问题;其他越级上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分别是:医师资格、人事管理、医疗机构管理、职业卫生等。到卫生部集体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分别是:医疗机构改制和执业资格、计划免疫异常反应、艾滋病患者治疗与生活救助、医疗事故争议、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和退休金等。
六、2007年加强卫生信访工作的要求
信访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高强部长要求各级卫生行—3—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将工作做深、做细,有效化解矛盾。针对目前卫生信访工作的形势,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信访信息登记、管理、交流和上报工作,充分发挥卫生信访信息在倾听民意,畅通民情,了解和掌握卫生工作动态和辅助决策中的作用。
(二)针对到卫生部越级上访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进一步落实卫生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现象。
(三)认真总结2006年卫生信访工作经验,注意收集、交流、上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从源头上解决卫生信访问题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加强由突出信访问题反映出的各地卫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上充分发挥卫生信访部门的作用。
(四)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要求,要全面深入开展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请各地严格贯彻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和督导工作,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疑难复杂卫生信访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