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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总号: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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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黑龙江省卫生厅应对松花江污染事故工作予以表扬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06-05-19 来源:
卫监督发〔200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对沿江居民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黑龙江省卫生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反应迅速,精心组织,行动及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了沿江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取得了应对重大水污染事件阶段性胜利。
    2005年11月21日,省政府召开应对松花江水污染工作会议后,省卫生厅党组本着“组织有序、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理”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组织保障,立即成立了以厅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应对化学性水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连夜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应对化学性水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应急工作方案》和《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置原则》,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二是分工负责,职责到位,分别成立了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做到职责明确、科学规范。确定中毒救治医院和支持机构,备足应急救治药品,保证哈尔滨市大医院和各基层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哈市3万多住院患者和每天200余台手术的用水需要。三是加强停水期间卫生监督,组建督导组监督指导各地卫生部门落实省厅应对化学性水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深入基层,严格监管,对公共场所、学校等的自备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进行全面监督监测。哈市卫生监督员共出动1500人次对餐饮业、超市食品和饮用水实施卫生安全检查,严格把好卫生安全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发挥网络直报系统作用,做好地区间协作,在哈市启动红、黄、绿色三级警示预报系统,科学有序应对污染引发的当前和远期群体健康相关问题,同时着手准备事件的后期评价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及各类报刊杂志宣传普及饮水科学健康知识,引导媒体舆论导向,减少负面影响,保证健康教育进入社区、村屯,保障社会稳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五是充分做好恢复供水各项准备工作,省厅制定恢复市政供水保障水质卫生安全应急方案和市政恢复供水期间饮用水卫生检测应急工作方案,对市政恢复供水时水质卫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对恢复供水期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组建水质监测小分队,密切监测,防止因停水引起市政供水污染,确保哈市市区水质全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在14家医院开设消化道传染病门诊,做好应对介水传染病发生的准备。六是部署后续卫生应对工作,要求沿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继续做好对松花江水质和沿江水厂、末梢水质的监测工作,防范今春化冻后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在这次应对松花江污染工作中,黑龙江省卫生厅组织有力、应对果断,厅领导一线指挥,措施得当,沿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干部职工克服困难,辛勤奉献,为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予以通报表扬。
    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饮水安全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就饮水安全问题作过一系列批示和指示。各地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495号),加强对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测、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城乡饮水卫生状况,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抽检工作,防范和消除不合格供水隐患。加强饮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科学研究,积极开展重大水污染对健康影响的追踪观察,做好污染事件的后续研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卫生厅此次应对松花江污染的工作经验,建立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应急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处理制度,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对饮水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