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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总号: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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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督导检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
发布时间: 2006-03-22 来源:
卫规财发〔2005〕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战略举措。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国两个体系建设进度,确保两个体系按照总体部署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10个联合督查组于2005年8月30日至9月12日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督查前各地上报情况汇总,截止7月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2416个,已竣工1752个,占73%;有72个尚未开工,占3%。在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中,传染病院建设项目2302个,已竣工1069个,占46%;有173个未开工,占8%。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347个,已竣工142个,占41%;有36个未开工,占10%。
    本次督查共抽查建设项目279个,其中:疾控项目120个,传染病院(区)项目109个,紧急救援中心项目50个。疾控项目已竣工85个,预计今年底完工32个,合计占检查数的98%;未开工3个,占总检查数的2%;传染病(院区)项目已竣工42个,预计今年底完工57个,合计占检查数的91%;未开工10个,占总检查数的9%;紧急救援中心项目已竣工18个,预计今年底完工26个,合计占检查数的88%;未开工6个,占总检查数的12%。
    总体上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建设单位积极努力,两个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湖南全部完成了疾控体系和紧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吉林、山西全部完成了疾控体系项目建设任务。不少地方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落实项目建设配套投资,比如广东、江苏。许多地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范,组织项目的设计,如四川、云南对传染病院区设计方案采取集中论证的方式严把设计质量关。各地均能按照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有力地保证了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在中央财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各地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广西、海南人员培训工作比较突出。部分地方积极健全保障机制,以确保建成后的项目尽快发挥效应。如山东对急救中心实行全额事业单位编制,青海对传染病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全额拨款。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此次督查,发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1、个别地区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滞后,建设用地落实困难
    虽然总体上看两个体系建设进展基本顺利,但是各地区之间进展不一致,一些地区两个体系建设不平衡。重庆、山东疾控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安徽、江苏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没有全面开工。浙江、广东、云南等部分地区对自建项目抓得不紧,进展不快,竣工率不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能按照中央的要求正确使用国债资金,在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上存在问题。
    一些地区建设用地落实困难,成为制约两个体系建设进度的主要原因。这些地区没有落实国家无偿划拨建设用地的要求,由建设单位购买建设用地。海南省传染病院用地、西藏自治区传染病院用地至今仍未落实,影响开工建设。
    2、一些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不少项目存在投资缺口;配套设备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
    配套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展。据统计,疾控体系配套资金平均到位率只占下达配套资金计划的73%,医疗救治体系不足60%。
    两个体系项目建设都普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疾控项目总体建设规模超批复7.3%,医疗救治项目则超6.7%。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超规模建设引起投资缺口,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
    中西部地区的市、县两级机构普遍存在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及时发挥作用。疾病控制机构的设备配置难以达到卫生部108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尤其是微生物实验室设备。传染病院(区)也存在设备陈旧、救治设备不足问题。特别是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问题更加严重,不少医院甚至缺少基本的生化、临床检验、X光机等基本设备。
    3、个别项目的规划设计不符合要求,功能不完善
    疾控体系建设项目中,部分实验室达不到工作要求,难以满足功能需要。如:陕西省扶风县、凤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大部分房屋用作办公用房,而实验室的建筑面积达不到要求。传染病院(区)部分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规范和标准,设计中的缺项漏项较多,一些项目没有隔离防护措施。如海南省琼海市疾控中心没有设计给排水系统;甘肃省有20%的传染病区(科)没有同步设计污水处理设施,有60%的传染病区(科)虽然设计了,但因资金缺口没有同步建设。
    4、内部改革力度不大,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全同步
    两个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不仅仅是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以建设促进改革和发展,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卫生体系的服务能力。督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内部改革力度不大,激励机制、考核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项目投入使用后如何保持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功能重视不够,人员结构调整、培训不到位。部分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实验室技能和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处置能力相对薄弱。有些传染病医院是在原专科医院基础上改建的,缺乏传染病救治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适应医疗救治体系工作的需要。
    传染病院在诊治流程、传染源隔离消毒等方面相对薄弱,缺乏规范的管理规章。大部分传染病院和紧急救援中心制定的应急预案不完善,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5、财政经费补助不到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大多数疾控中心财政补助不足,存在通过开办门诊创收维持的现象,甚至有将新建成的业务用房出租为商铺的情况。传染病区和紧急救援中心没有相应的财政补助政策,影响到了医疗救治体系的功能发挥。
    三、整改要求与工作安排
    1、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两个体系建设,针对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督查组现场反馈的具体整改意见,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个项目加以落实。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要向省政府以及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对于不按照要求认真整改的地区,中央将暂不安排今后的专项建设项目。
    2、各地必须按照立项时的承诺,抓紧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无偿划拨土地、减免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对一些影响两个体系正常发挥功能的问题,如实验室面积不足、传染病区没有隔离防护措施以及新建业务用房被用于出租等,必须限期整改。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好设备短缺问题,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标准,积极筹措资金,配置必要设备。同时,各地要加快两个体系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长短期培训、实际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确保两个体系顺利建成。
    3、加快建立公共卫生财政补偿机制。各地要切实担负起两个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两个体系正常运行。
    4、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对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在报送省政府同时抄报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
    5、明年两个体系项目进入全面竣工验收阶段,各地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后,向国务院做出报告。
    附件:全国两个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