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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总号: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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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2005年膨化食品等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06-03-22 来源:
卫监督发〔2005〕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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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2005年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我部组织部分省市对市售的膨化食品、蔬菜等食品和学生营养餐食(饮)具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膨化食品
    据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山西、浙江、陕西、青海外)对市售的膨化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查指标为铅、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合成色素,共抽查536份膨化食品,经检测并按照《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17401-2003)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判定,结果有510份膨化食品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95.1%。
    抽检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是膨化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本次抽检不合格的26份膨化食品中有18份微生物指标超标;其次是色素不合格,本次发现有6份膨化食品色素(柠檬黄)超标。
    (二)蔬菜
    据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青海等14个省(直辖市)对市售的蔬菜进行监督抽检,抽查指标为常见农药残留量,共抽查571份蔬菜,经检验并按照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3-2005)判定,536份蔬菜合格,合格率为93.9%。本次抽检蔬菜的合格情况与2003年(合格率为92.0%)和2004年(93.6%)相比,没有明显变化。
    抽检结果显示:甲胺磷、氯氰菊酯、对硫磷、毒死蜱等农药残留量超标是蔬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三)学生营养餐食(饮)具
    据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6个省(直辖市)对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和学校食堂的食(饮)具进行监督抽检,抽查指标为大肠菌群和致病菌,共抽查370份食(饮)具,经检验并按照国家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判定,结果329份食(饮)具合格,合格率为88.9%。
    二、结果分析和工作要求
    通过对市售的膨化食品、蔬菜等食品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发现近年随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力度,行业组织和生产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上述食品合格率正逐步提高。但是,也发现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企业的卫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餐饮具的消毒和防止食品污染等工作亟待加强。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学生食堂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各地已对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发出通报。对学生食堂和学生营养餐抽检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主动与教育等部门沟通情况,共同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请各地按照我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5〕431号)要求,逐项落实管理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督促学校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卫生要求,强化自身卫生管理,使学校食品卫生状况得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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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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