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发〔2005〕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我国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工作,收集、管理和利用治疗信息,评价国家抗病毒治疗政策的效果,为制定艾滋病病人治疗与关怀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我部建立了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信息系统,于2005年10月正式启动。为规范相关工作,我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制订了《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信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人员培训和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有关技术支持、培训及信息收集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
联系人:张福杰 马烨
电话:010-63039086 63039072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