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发〔2005〕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5年是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和全球结核病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一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经过各级的努力,各项工作在1-6月取得了显著进展。我部定期组织专家及行政督导,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7月,我部邀请国内外专家对广西和云南进行了第二次联合督导。现将上半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及联合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1-6月份全国工作进展
截止6月底,全国DOTS覆盖率已达到100%,实现了预期目标;1-6月份,全国共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501377例,其中新涂阳肺结核病人243289例,全国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平均发现率达到40.6%,超过了同期计划应达到的水平(35%),;2004年登记的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为91.1%。
二、第二次联合督导情况
继2005年4月,卫生部结核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云南和广西进行专家督导后,我部于7月对两省区防治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督导。督导组对两省分别提出了整改建议。
(一)专家督导后整改情况。
云南省卫生厅针对卫生部专家咨询委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门召开了会议,要求各州(市)、县(市、区)做好结核病归口管理自查工作;省卫生厅组成5个抽查组对10个州(市)、20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卫生部专家咨询委员在督导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社会再次公布了免费治疗结核病的政策和咨询电话,制定结核病归口管理规范,下发了《强化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能的意见》;并积极开展试点,强化结核病防治的管理。桂林市政府向各县通报了督导团的督导意见,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要求两个月完成整改任务。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进展。
云南省政府多次召开了全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重点工作。2005年5月,经费已下拨到各地市级单位,相关设备正在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云南省2002至2004年省级计划702万元,实际下拨了1080万元。2005年上半年结核病控制三大指标分别为DOTS覆盖率100%,病人发现率52.7%,治愈率8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人力资源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各个结核病项目每月工作例会制度;自治区级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由往年的200万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717万元。2005年上半年结核病控制三大指标分别为DOTS覆盖率100%,病人发现率42.7%,治愈率86.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就全国整体而言,结控工作的三大目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仍存在一些重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病人发现工作进展不均衡。2005年1-6月份,全国31个省份中,发现率最高达到61.6%,最低为23.7%,有6个省份低于同期计划应达到的水平35%(完成任务的50%),包括安徽发现率31%(完成任务的44%)、海南31%(完成任务的44%)、四川34%(完成任务的48%)、西藏24%(完成任务的34%)、甘肃30%(完成任务的44%)和新疆31%(完成任务的45%)。有5个省份的省会城市任务完成率低于50%,包括太原(41%)、福州(43%)、海口(37%)、昆明(39%)和兰州(29%)。二是病人转诊及追踪工作不力。1-6月份,全国肺结核病人总体转诊到位率平均为61.3%,其中仍有5个省份的总体到位率低于50%。三是中央补助地方经费下拨进度缓慢。截止5月13日,全国只有山西、安徽、广西和贵州4个省份下拨到了县级,山东、河南和四川3个省份下拨到了地市级,其他省份仍滞留在省级未下拨。
本次督导发现,云南和广西两省区均存在诸如部分地区政府承诺不足,配套经费未落实,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尚未有效地使用;病人发现工作进展不平衡;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系统不规范,结核病病人转诊率和追踪到位率低;结防人力资源不足,缺乏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以及DOTS策略实施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的经费尚未下拨的省份要尽快下发。同时,各地要尽快落实本地区的结防专项经费,加强对各种国际贷款和赠款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
(二)各地要做好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强综合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做到及时登记报告和转诊;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单位转诊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责任。
(三)各地要在提高病人发现率的同时,加强病人治疗和管理工作。在病人的治疗管理过程中,切实落实全程督导化疗(DOT)的措施,确保病人做到全程规律服药,真正了解病人痰菌变化情况。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或工作滞后地区的督导,提高督导质量,保证工作质量。
请有关省份针对以上通报,加强防治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推进本省份的防治规划进展。我部将继续强化防治工作的督导,督促和检查落实情况,适时向全国通报。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