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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总号: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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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医疗设备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05-12-05 来源:

卫监督发[2005]243

重庆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渝卫[2005]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由于医用辐射设备的性能既关系到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也会影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因此医用辐射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应当依据《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按照放射防护检测的要求在认证的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