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发[2005]243号
重庆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渝卫[2005]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由于医用辐射设备的性能既关系到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也会影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因此医用辐射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应当依据《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按照放射防护检测的要求,在认证的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