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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四批委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0-12-30 来源: 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驻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批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四批委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