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央编办复字〔2009〕154号),卫生部成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全国心血管病防治规划,开展有关心血管病防治的政策研究,编制心血管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建立国家重要心血管病及其环境和行为危险因素的人群监测和随访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情况分析,发布我国心血管病防治报告,预测我国心血管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构建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网络,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防治技术和措施,探索适宜的心血管病防治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心血管病基础、临床、预防及管理的培训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70名,其中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划转43名,新增27名。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成立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不再挂心血管研究所和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牌子,相应职责并入新机构。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