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

通告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最新信息 > 风险评估 > 通告公告
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6号)
发布时间: 2013-06-21 来源:

2013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