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和有关要求,现将我部推荐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从7月23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与卫生部人事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879221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100044)
附件:1.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xls
2.全国抗震救灾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ls
3.简要事迹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