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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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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4-24 来源: 法规司

国卫通〔2020〕5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377.8—2020  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该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7日

  相关链接:《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解读